按照《西安医学院2026年科研助理岗位设置》,临床医学院现公开选聘科研助理岗位人员,现将选聘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选聘原则
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选聘原则。
二、拟选聘计划
科研助理人员1名
三、选聘工作安排
简历投递时间 :2026年7月23日---7月28日,
简历投递邮箱44080462@qq.com,
联系人:廉老师
临床医学院科研助理岗位选聘方案
根据《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部联规〔2026〕109 号)h和教育部办公厅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学校科研助理岗位开发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》(教科信厅函〔2026〕20号),结合《西安医学院科研助理岗位选聘方案》(西医发[2021]48号)的相关要求,现开展选聘2026届毕业生担任校内科研助理工作,为切实做好我部科研助理岗位选聘相关工作,特制订本方案。
一、人员类别
科研助理是指在学校各院(部、所)的科研、实验(工程)技术、实验教学工作中从事科研辅助相关工作的人员,属于编外选聘人员。
二、基本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
(二)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团结同志,廉洁奉公;具有良好的组织、沟通能力及团队精神,爱岗敬业,责任心强,能独立完成任务;工作积极主动,有较强服务意识。
(三)本科及以上学历,应届毕业生优先。
(四)身心健康,无不良嗜好。
(五)同等条件下具有科研或医疗、教育等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选聘。
三、薪酬待遇
科研助理薪酬实行协议工资制。
四、聘期管理
(一)科研助理聘期1年,试用期1个月。
(三)其他未尽事宜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。